股息需要减税
扣除股份需缴税
不因股本转换而减税
通常通过证券注册公司预扣
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时,有两种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使用资本储备来增加股本。如果由于发行股票溢价而形成了资本公积,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资本公积金是由非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则应依法对源自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使用股息直接增加股本的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7] 198号规定:股份公司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不属于股利和股利的分配。个人获得的转换后的股本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8〕333号: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将转换为注册资本。实际上,公司会将剩余的公积金分配给股东。收到的股利和股利增加了注册资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增加股本,红股分配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的精神,给个人股东和对公司进行再投资(以增加注册资本)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的项目征收的。
答:您的公司使用资本储备来增加股本。如果该资本公积是由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构成的,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资本公积金是由非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则需要支付利息和股利。1.股息收入是依法征收的,并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股本转为股本,分配红股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一条:第一条自然分配,即个人获得的转换资本的数量,不被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原城市信用社转变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份增值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答覆》(国税函〔1998〕。 (第289号)《关于增加股本,分配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所称资本公积金,是指由联合发行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库存企业。个人从增加的股本中获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资本公积金中与个人所得分配不一致的其他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七)款规定:利息,股利和股利收入是指拥有债权和权益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和股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