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利益输送 避税,关联方交易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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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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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会计准则下,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的披露》第二章关联方

第3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而在同一方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下的两个或多个方构成关联方。

控制权是指确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及从企业的业务活动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对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并且仅在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共享控制权的投资者一致同意时存在。

主要影响力是指有权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它无法控制或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4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企业的母公司。

(2)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由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企业实行共同控制的投资者。

(5)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者。

(6)该企业的合资企业。

(7)企业的关联企业。

(8)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和与其密切相关的家庭成员。个人主要投资者是指可以控制,共同控制企业或者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企业或其母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家族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导和控制公司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是指在与企业进行交易时可能影响个人或受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由个人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或企业主要投资者的直系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5条只有与企业具有以下关系的当事方不得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企业进行日常交易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企业进行大量交易并具有经济依赖性的个人客户,供应商,加盟商,分销商或代理商。

(3)与企业共同控制合资企业的合资企业。

第六条仅受国家控制但没有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如何分析关联方交易对财务的影响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披露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规定》,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有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能力被视为关联方;如果两个或多个方由同一方控制,则它们也被视为关联方。控制权是指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及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所谓“重大影响力”是指有权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不能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主要方式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派代表,参与决策过程以及交换管理人员。上述与关联方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有关的所有事项,无论是否收取价格,均视为关联方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但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不一致。根据市场经济原则,企业之间的所有交易应在市场竞争原则下进行。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之间存在各种相关关系,因此涉及利益,并且交易未完全公开。在竞争条件下。关联交易可能客观上影响企业的好坏。从有利的角度看,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关联关系节省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大量交易成本,并可以利用行政权力确保优先执行商业合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不利的一面是,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来匹配交易,因此在非竞争条件下可能使交易的价格和方法不公平,从而侵犯了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利。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及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影响,有必要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披露。中国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关联关系和交易的披露》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定义和信息披露作了详细规定。关联交易(Affiliate Transaction):指您拥有的公司与关联子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此类交易需接受监督。还有一个定义,这些公司与关联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另一家公司的董事或其总裁,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甲方的交易也是一种联系方式,属于关系。什么是联系人?例如,亲戚都是相关的。对于这种关联关系的管理,关联方交易的管理应确保公司不被挖空,对关联方关系的严格监督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基本法律要求。

如何规避关联方认定

关联交易审计的特点

(1)审计风险很高。

这种审计风险表现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从内在风险的角度来看,中国一些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关联交易的约束机制,现行法律法规除了对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外,没有其他规定,导致关联方及其交易交易。固有的风险很大。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由于当地利益的原因,关联交易具有收支相互转移的行为,并利用价格来调节利润,使资金的使用不遵循补偿等原则。 ,给关联方及其交易带来极大的控制风险。从风险检查的角度看,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做大做文章,使关联交易大而复杂,给注册会计师带来了障碍,增加了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并提高了关联度。各方及其交易。审计检查风险。

(2)审核很困难

1.由于关联方的定义不明确,审核变得更加困难。

2.异常交易使审核更加困难。

3.未公开的关联方交易也使审核更加困难。

(3)审核是连续的。

在关连交易的主要事项中,例如购买,销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通常应披露连续两年的比较信息。因此,当上市公司在未来年度审计过程中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初步审计证据的取得应与确认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的方法一致。从关联交易的审计实践来看,它也体现了审计连续性的特征。

3关联交易审计要点

(1)识别关联方。

关联方审核的困难在于发现关联方关系。只要找到所有相关方,审核就会有明确的线索。注册会计师在签署审计委聘书和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并执行以下程序,以确定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已知或潜在的关联方和交易:

1.审查以前的年度审核工作文件。如果当前期间没有变化,则上一年工作文件中确定的关联方仍被视为关联方;上一年度未记录为关联方的其他企业可以成为该企业的关联方。

2.了解并评估被审核单位的程序,以识别和处理关联方及其交易。

3.检查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正确判断其与公司的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4.检查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确定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审计实体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5.要求前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效率,但仍然必须审查查询结果。

6.在所审查的会计期间内,审查主要的投资业务或债务重组业务,并确认投资和重组的性质是否构成新的关联方关系。

7.审查所得税申报材料。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纳税申报表过高或过低,可能表明以利润转移为基础存在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标识。

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的标准不是金额,而是会计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由于被审计单位可能故意隐瞒关联方,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执行特殊的审计程序以识别关联方交易。

1.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

2.向有关当局询问主要交易的详细信息。

3.查阅被审核单位的管理权限手册。

4.了解被审核单位与其主要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交易性质和范围。

5.了解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计入的交易。

6.在会计记录中检查大量的异常或不频繁交易。

7.查看有关存款和贷款的询问函,并检查是否有担保。

(3)对被审计方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合规性测试

1.了解并描述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

2.识别并确认已授权或将要授权的关联方交易。

3.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的原始文件。

4.检查董事会和主要管理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完整性。

5.审查购买和出售机械设备或建筑物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

6.审查关联方之间的代理,租赁和资本借贷业务。

7.审查支付给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和方法是否不合理。

8.评估关联方的内部控制系统。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良好,则可以减少实质性检验,否则应增加实质性检验。

(4)充分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关联交易

1.审查被审核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销活动,人工支出和租赁业务,以确定交易价格是否公平以及相关原始文件是否完整。

2.检查受审查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交易的相关合同和文件,核实资金是否免费使用,并检查债权和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审查相关的担保和抵押协议,以查看担保抵押品是否存在。

4.检查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该项目与受关联方之间的项目转让价格是否偏离实际价格。

5.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注释是否披露了关联方交易以及披露是否完整。

(5)检查已确认的关联方交易。在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关联交易的目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形成审计意见之前,注册会计师还应检查主要的关联交易并考虑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1.向关联方查询交易的条件和金额。

2.检查关联方持有的证据。

3.向与经济业务有关的人员确认相关问题。

4.从主要交易和抵押品中获取被审核单位的关联方的偿付能力。

(6)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机构获取关联方的声明及其交易,以阐明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机构各自的职责。

(7)形成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结果形成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或保留意见,拒绝意见或否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