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从事金融行业,并不是说您不买卖股票,而是您不吸收存款或充当代理人为他人管理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买和销售个人金融商品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第一条:“对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商业家庭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交易,证券,非商品期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收入暂时免征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纳税人的定义为“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类别,应属于该单位的该范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股票转让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 061号)。 ,文件规定:继续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个人是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和独资企业。因此,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的股权转让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