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告,没收货物,吊销营业执照
一般贸易中进口的红酒需要贴标签
但它可以在中国发布
图为此酒的奖项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酒标有明确要求
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酒必须带有中国背标,否则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禁止进口和销售。
在查询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和管理规定》后,发现在以下情况下进口葡萄酒可能没有中文标签:
第17条:进出口用于非贸易食品,例如样品,礼物,礼物,展示等。进口用于免税业务(免除岛税),并由使馆使用。和领事馆出口,以及出口使馆,领事馆和驻华企业人员自用食品,可以申请免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
第十八条:旅客携带的,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进口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例如,免税产品,使馆使用的葡萄酒以及那些非贸易性,非营利性的葡萄酒产品,例如样品,礼物和礼物,以及参加展览的一些展品,可以暂时豁免粘贴中文背面标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25条(2018年修订),进口不符合标签规定的红酒应由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县级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非法生产和经营的没收工具,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价值低于10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产品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将超过商品价值的五倍。少于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修订)关于进口食品的标签:
第97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应带有中文标签;如果要有依法指示,还应该有中文指示。标签和说明应符合本法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应注明食品来源以及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标签或说明的预包装食品不得进口。
第125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并可能没收用于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价值低于10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未贴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的生产和经营;
如果生产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和说明有缺陷,但不影响食品安全并且不会误导消费者,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级别应命令更正;,罚款不到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