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额不需要累计。
中小企业企业平台董事长何明涛作了说明
1.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的,应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第6、7行填写免税销售额,在第14、15行填写免税额。
第二,减免税的政策依据:
1.《关于暂时取消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文)规定,自2011年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3年8月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月中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时免征营业税。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1号文)规定,为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20,000元(含)至30,000元之间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20000元至营业税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3.《关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进一步阐明:
(1)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含)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按照财税[2014] 71号文,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具有季度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同时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应将营业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分开核算,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如果每月纳税额为9万元,则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季节性应交9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3)如果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每季度支付90,000元),则已开具当期增值税发票(包括用于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缴所有特殊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特殊红色发票后,可以将已缴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填写声明表格:
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在当月实际缴税。进行纳税申报时,在纳税申报单的第7行填写免税销售收入,并自动计算第6行出来了,如果不是自动计算的,则需要手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填写申报表的第15行,自动计算14行,如果不是自动计算,则手动输入金额当月应减免的税款。填写后,您可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