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告诉您如何合理地避免对劳工公司征税。尽管避税并没有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但其危害也不能忽略。
1.避税直接导致国家税收减少。
2.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影响其公平性和严肃性。
3.避税行为的出现引起有害的违反社会道德和道德的行为,威胁到诚信税的支付,并使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工资收入”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申报企业支付给临时工的收入。否则,应当按照“劳务报酬”中的规定,代扣代缴临时工收入。根据国税发〔1994〕89号第19条,关于工资,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的区别: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属于非独立的个体劳动活动,即在机构,团体,学校中,部队,企业通过持有或受雇于公共机构和其他组织而获得的报酬;劳务报酬是个人因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和提供各种劳务而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如果个人获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建议纳税人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