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税率而言,有些同类税种的国家实行比例税,有些实行累进税。累进税可以分为超额累进和全额累进。而且免税额,累进额和税率都不同。这不可避免地导致税收负担的差异,同时为避税者提供了避税的客观条件。
3.征税的程度和方法因国家而异。例如,大多数国家同时使用公司所得税,财产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而中国基本上不征收财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甚至具有相同名称的税种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扩展名。
5.各国采用不同的方式避免双重征税,为国际避税创造了机会。各国为避免双重征税而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信贷法,扣除法和免税法。通过全面的免税法,很容易为国际避税创造机会。全面信用额度方法的使用还导致了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
II。国际避税的方式方法
1.使用转让定价方法避免税收
所谓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在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中采用低于或高于正常市场交易价的行为,以获得企业集团的整体最佳利益。跨国公司为避免国际避税所采用的最常用方法是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转移收入和支出。跨国公司通常使用这种方法在税收负担高的国家/地区转移关联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了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并提高了跨国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定价转移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是通过控制原材料和零件的价格来影响产品的成本。
第二是通过购买和租赁关联公司的固定资产来影响其产品的成本。
第三,通过转让无形资产(例如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和控制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它会影响关联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第四是通过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成本,保险费,贷款利息费用,管理费用等,在关联公司之间转移利润。
经济全球化已使转让定价的使用更加普遍和隐蔽,这给该国的税收管辖权带来了挑战。
2.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避税
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吸引国际投资和先进技术,我们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来吸引跨境投资。所谓滥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通过使用低税收负担的投资形式和收益项目,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负担的目的。收入项目(即低税点)。近年来,许多外国公司在中国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中国税法规定,经营期超过10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之年开始就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折扣。由于规定的减少期从利润年度开始,一些外商竭尽全力推迟利润年度的到来,使企业长期处于免税状态。或当减税期临近期末时,请尝试将部分原始企业分开,成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寻求新的特许经营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中国较低的外国税率下,出现了所谓的“反避税”现象。避免反向税收意味着跨国公司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规避投资所在地国家相对较轻的税收负担,并为获得利润在居住国支付相对较重的税收负担。表面上看,纳税人负担沉重的税款似乎是不合理的,但真正的原因是跨国公司的决策层是为了垄断其税后利润。尽管税收负担以这种方式增加了,但避免了与投资国分享利润。
3.使用资本稀疏来避免税收
资本弱化的表现通常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本结构不合理,公司成立时资本投入不足,借入资金过多,甚至虚假资本投入。二是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资本金大幅减少。跨国公司撤资而不是富集资本。跨国纳税人经常将资本稀疏的第二个方面用于国际避税。
4.使用电子商务避免税收
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借了尽可能多的股东贷款,以将股本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降低到远低于1:1的国际标准,这是由于资本的削弱。账面亏损,但实际利润通过债务利息汇给国外母公司。
除了资本弱化外,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现在还通过价格转移将实际利润汇给在避税的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则处于亏损状态。很久。
库房是母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几乎每个企业都必须向银行贷款,但是银行贷款的利息使公司的财务成本急剧上升。即使是股份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筹集大量资金,但是面对资本市场,仍然存在投资回报问题。
尽管也可以从公司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国内借贷产生的利息,但最好是以较高的利率向母公司付款而不是向国内银行支付利息,同时实现避税和利润转移目的。
(3)新的外国公司是外国公司逃税的载体
外国投资者根据两个免税期和三个减半的时间段设立新的外资企业,并通过外国新老公司之间或国内新老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使外国公司亏损,新外国公司获利。外国公司这是逃税的另一种手段。
例如,一个著名的台资食品集团有一种趋势,即根据减税和免税期限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组建后的头两年利润特别高;减半税款三年后,利润大幅下降;足额缴税后,他们立即跌入损益门槛或亏损。调整新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方法还包括上述关联交易。例如,青岛亿瀚资本制鞋有限公司通过外国母公司控制进出口价格,并允许外国公司承担新外国公司的额外费用,从而使外国公司长期遭受巨额亏损,新的外国公司利润率极高。在税收优惠期内,集团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757%,这与经营范围相同的外国公司的持续亏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跨国公司拥有一支专门的律师团队来研究其子公司所在的国家,而中国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制度缺陷已成为跨国公司所使用的一种联系。对于许多地方官员而言,引进外资等同于政治成就。因此,在引进外资时,他们并不注意外资可以带来的好处。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外国对中国投资进行横向控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对于集团而言,最好将利润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国家,并将税收转移到外国。转移既方便又便宜,它保证了在子公司所在国家进行再投资时的资金需求。水平控制的内容非常丰富。
为了在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跨国公司必须在各个方面增强其竞争力。一方面,它们必须从内部因素入手,另一方面,它们必须尽可能减轻其税收负担。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使纳税人可以尝试国际避税
1.通过人员流动来避税
在分析跨国公司住所的变化之前,我们必须首先了解确定各个国家的公司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的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分析避税的潜力。对于企业公民的企业纳税人,他们有无限的纳税义务;对于公司居民的公司纳税人,居民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措施,以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
1)有些股东不参加管理活动,其股份与影响管理的权力分开,仅保留其财务权利。2)避免在高税收国家注册公司。最好选择一个国际避税天堂或提供更多税收优惠的国家。3)使用非居民作为管理角色。4)请勿在高税率国家召开股东大会或经营决策会议,并在这些国家以外进行各种会议报告。国外会议纪要必须包括重大业务决策和在国外作出的详细信息。5)避免从高税收国家发布电话或其他电信指令。6)对于临时或紧急交易,请成立单独的服务公司并为一定利润缴税,以避免全额缴税。
公司法人住所的逃税行为主要是根据公司或组织控制部门的所在地来确定公司或相关组织的住所。例如,在法国注册的公司可以是在中国的居民公司,而在中国注册的法国公司可以是在法国的居民公司。这表明该公司可以在另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范围内被视为居民公司,并且不应阻止该公司的母国将其视为居民公司。因此,使用住所变更来避免纳税义务的核心之一是消除使母国或行为发生国发生控制和管理的所有实际特征,并实现公司住所的空置。
例如,France Sever Steel Co.,Ltd.通过以下方式避免在英国居住并成为英国纳税人:1)不允许公司的英国股东参加管理活动。影响和控制公司管理权的股份是分开的。他们仅有权获得股息和参与股息。2)选择英国的非居民进行管理,例如经理和董事会成员。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在英国举行。与公司有关的所有会议,资料和报告均在英国境外进行,而文件未放在英国。4)以相关方式发布指标和命令,例如英国电报和电信。5)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偶然交易等特殊需求,该公司在英国设立了独立的服务公司,并按照批准的利润率缴纳公司税,以免引起英国人的极大仇恨政府。事实表明,法国斯维尔钢铁有限公司的这些做法是非常正确和有效的。据报道,从1973年到1985年,该公司成功地避免了英国应缴税款8137万美元。
2.通过人们的非机动性避税
非流动人士是指跨国纳税人不会离开原居住国,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更改居民身份以规避其在高税率国家的无限纳税义务,或正式将收入或财产分开从他自己为了避免在居住国的这部分收入或财产上缴税。
人们的非流动避税行为可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错误搬迁住所,另一种是不迁徙住所。
所谓的错误移居是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跨国纳税人已移出高税国家,但实际上并未在其他地方获得住所。即使是高税国家的跨国纳税人,即使他实际上是该国居民,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不是该国居民,就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其国际税收责任。
所谓的居住地不会移出高税国家,这意味着跨国纳税人并未合法地移出高税国家,而只是在其他低税国家建立了信托财产或其他信托关系避免纳税。跨国纳税人使用信托转移收入或财产,将其拥有的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以进行保管和经营,从而使纳税人与其财产或收入分离,从而消除了法律形式的人与物之间的某种联系因素,但分离的财产或收入仍受法律保护。结果,委托人不再需要为此部分财产及其所得收入缴纳财产税和所得税,并且可以有效地逃避其在居住国的应纳税责任,因为应纳税责任已从委托人转移而来。给受托人,受托人所承担的税款最终将转移给客户,但是如果客户选择低税率国家的受托人,则其总税率将不可避免地降低。例如,为了避免新西兰的所得税,新西兰朗伊尔桥公司将其年度利润的70%转移给了巴哈马的一家信托公司。由于巴哈马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和避税天堂,因此其税率比新西兰低35%-50%。因此,新西兰朗伊尔大桥公司每年可以有效避免税收在300万美元至470万美元之间。
3.用物流来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