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税款的问题,规避税款缴纳义务

提问时间:2020-04-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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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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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与“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是否一样?

它应该是相同的,但是前面的句子是正确的。

在税款计算过程中,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考虑规避税收负担?

一切都与税收计算有关,因此没有什么可避免的。

税收筹划无非是要考虑收入计划,成本分配方法,资本获取方法,会计方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它需要总体规划,至少应该在会计和资金进出银行之前进行规划。

税务部门是否有告知或催讨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73条如果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则纳税保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税款,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纳税通知书,责令其最长纳税期限不超过15天。

它是10年前“公开”的,这意味着您的公司已被命令在期限内纳税。因此,不再有义务一次又一次地通知。

税务机关的问题在于,如果您10年前拒绝缴税,他们应该采取强制性的税收措施,例如扣押和扣押公司房地产汽车的拍卖等,并征税。为什么十年后呢?只记得收取税款和滞纳金吗?责任心有点问题。此外,在财政局管理契税之前的许多地区,地方税务局无法控制它,但现在许多地方已移交给地方税务局进行管理。。

避税和逃避缴纳税款是一样吗

不同

尽管避税和逃税行为违反了税法,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人为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来达到避免或减少税收目的的行为。结果是国民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使用外资的成本,破坏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扭曲国民社会的收入和分配;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遵守税法规定,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上的逃税还包括纳税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未能履行税法规定的税收义务的行为。

(2)适用法律不同,与国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也适用于避税;后者仅适用于国内税收法律和法规。

(3)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后者仅适用于家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每个都有不同的行为。前者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缺陷以通过人为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达到逃税或减税目的的行为;后者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此之前,有一项转移和隐藏其应税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和收入的行为,以履行逃税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而在严重情况下则构成逃税罪。使用暴力和其他手段拒绝缴税可能构成抵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