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仍有义务支付股本。公司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通过诉讼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的股东还可以要求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供款的权益仍可在市场上买卖,也很有价值。因此,质押者仍然可以享受基于权益价值的权利。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的真正应付款项,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款规定的其他收入,应计入企业所得税。总公司所得税。
由于问题中提到的公司流动性困难,股东提前付款的问题,我们认为它不属于应付账款,也不需要像其他收入一样缴纳公司所得税。
您可以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以及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合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应评估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价值,并应验证该财产,并且不应高估或低估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