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可以完全避免税收,
此外,企业为雇员购买的保险可以通过年金保险来避免税,这是单位雇员避税总工资的4%。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基本上没有合理避税的余地。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主要涉及以下税收:
1.营业税:
(1)已完成土地开发或已经进入土地开发但尚未进入建设阶段的在建项目,将对土地征收营业税。 “无形资产转让”税项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项。余额税5%
(2)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的移交,将按照“不动产销售”税项征收营业税。全额税5%
2.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税率
3.印花税:产权转让文件,合同金额* 5 / 10,000
总之,土地使用权和附属建筑物的转让与土地购置成本和销售量直接相关。这两个数字实际上都是正在发生的数字,并且是不变的事实。因此,基本上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
在这方面,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针对投资红利保险发布免税规定,因此,员工为员工购买的红利保险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各种保险费应在公司向保险公司付款时纳入员工的当期工资(即,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帐户)应当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