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利润为120万,那么老板将开设一家海外公司,月薪为100,000。之后,该海外公司将向老板支付10,000,因此9万元免税。
谢谢fushengbin的回复。收购资金没有问题,几家投资银行已同意筹集资金。港人是否可靠,内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认为没有问题。大陆自然人对外投资的外汇登记也可以办理。股权转让税未列出,价格可以沟通。我更担心是否会考虑规避与10号文有关的并购批准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的“红筹上市”是指国内居民设立离岸公司,然后通过外资并购,将境内公司的资产或股权转移给离岸公司的名称。公司,而国内公司成为外资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以实际控制为核心内容的离岸公司与国内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将把国内公司的控制权,收入和利润转移给海外上市实体。作为持有的替代方式,一旦外资可以持有这些股份,内资公司的股权将无条件转让给海外上市公司。对于国内民营企业来说,红筹股的上市可以说是一回事,一是能够融资,二是公司的国际化,三是最大化个人财富,因为股票在红筹股已全面流通并实现。公司需要转移资金的过程更加复杂,并且需要采用红筹结构。新成立的公司通常需要100%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