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避税案例分析,国有企业避税动机

提问时间:2020-04-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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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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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2年1月3日,某国有企业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和自然人D共同签订一份

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规定,要成功注册,货币金额必须占注册资本的30%以上,而C仅占15%

2.公司B和公司A共同和分别负责,因为分支机构和总部之间存在管辖权关系,公司C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处于从属关系而独立承担外部责任。

3. D公司可以要求E或F来实现其要求。 E公司和F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f公司在偿还债务后可以从e中恢复。

四、案例分析题: 1. 甲、乙都是国有企业,双方达成共同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协议,约定:(1)甲出资20

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经双方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规定:(一)甲方出资2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 ,并且一百万是注册商标;在B上投资了200万,其中,专利权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劳务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荣誉权为人民币50万元。(2)公司分别在北京和天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独立开展业务活动。(3)在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双方均可撤回其各自出资的一半。

问题:违反此协议有哪些?

【案例分析】

(1)B使用劳务和名誉权作为出资是非法的。

(2)分公司不能具有法人资格。

(3)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撤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