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法的避税,非法的逃税行为,您没有违反法律,如果您发现对企业的处罚不对您进行处罚,请不要害怕,如果企业不履行预扣和支付义务,税收补偿和罚款由企业承担,企业不得求助于劳动,这是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法的行为。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其次,合理的避税方法: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都属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生产和运营的实际支出。他们不是个人收入。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和报销。不要将它们计入您的薪水。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份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在内部,有可能提高几个纳税等级,无形中将要支付更多的税,如果在几个月内分摊,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一个税。
1.残疾人的收入经批准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如果征费不免征,则必须经当地税务局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
3.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当对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实施征收,返还增值税或减少营业税的方法。(财税[2007] 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也可以扣除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财税[2007] 92号)
5.国家对从事自营职业的残疾人免收行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并支持残疾人选择自己的工作并开展自己的事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照料营业场所和其他方面,并按照规定免征管理,登记和许可管理费。 。国家为在一定时期内选择自己的工作并开始自己的事业的残疾人提供小额信贷和其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