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让我谈谈我的经历。我使用许多避税方法感到可行。后来,税务局对其进行了检查,这全都是问题。如果我缴税,我将被处以10万美元以上的罚款,这不值得损失。2012年的最新版本是合理避税的最佳集合。观看了3个视频后,我感到非常兴奋。真正的专家,我过去使用的方法太儿科了,而且都是通过会计的方式进行的,这非常危险。现在我使用多点交易方法并进行修改。企业类型和其他方法可以节省80万以上的税款。其他方法尚未实现。这些就足够了。最主要的确实是合法的。不必担心法律风险。您不必武装自己的大脑,而不必武装自己的手和脚。让税务局宰杀。您应该真正学会创业。,老师通过成功避税的成功案例,讲解了安全的税负转移方法,大大降低了纳税成本,增加了利润,生动生动地带字幕,易于理解
根据您所说的,由中介机构代表您签署并由手印签署的“股票合同交易合同”实际上是业内众所周知的“阳合同”。当然,它也是无效的,但对您而言,中介人签署的这份“股票交易合同”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您签署第一个101万销售合同之后,您的贸易关系已经建立。目前,如果您拒绝在没有合理和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买方,则表明您违反了合同。您的诉讼没有胜诉的希望。尽管您已在违反合同之前向买方发送了通知,但这种性质与“我告诉过您我想违反合同”没什么不同。这不能改变您违反合同的事实。
但是,由于买方在违反合同时会通过异常渠道避免买方避税,因此在执行合同之前,您的抗辩权就很不稳定。您可以向法院索赔您有合理和合理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您没有履行合同是因为买方通过异常渠道避免了税收,因此您可以赢得诉讼。那么,由该机构代表您签署的“股票交易合同”是非常有力且重要的证据。我不知道你手边有没有。如果没有,您获胜的机会就非常低。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减税和免税的权力归还国务院,以避免过度减税和混乱的现象。同时,税法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暂时免征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下所得税等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努力通过调整收入,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避税,增强实力。
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据各种年度和各种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来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科技行业或鼓励性行业,那么此类优惠条件当然将成为公司避税的优先事项之一。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以下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并非基于市场公平价格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由于不公开的原因,一些公司和我们联系过的公司都是匿名的。公司A的总部位于沿海经济特区,并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其产品的生产由位于中国的A公司和B公司(其按33%的比例税率)完成。甲公司每年从乙公司购买一百万种产品,并将其出售到国外。购买价格为每件6.8元,销售价格为每件8.3元。显然,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因此两家公司应交的利税已经非常明显:
公司的年利润=(8.3-6.8)×100 = 15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A和B总共缴纳了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
为了避税,可以将高税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给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的单价为6元,现在仍以8.3元出售,则:
一家公司的年利润=(8.3-6.0)×100 = 23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230×15%= 34.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0-5.2)×100 = 8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80×33%= 26.4(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34.5 + 26.4 = 60.9(万元)
两家公司A和B的利润转让前后,两家公司的年利润总额为:150 + 16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 + 8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利润总额仍然相等,但是在采用转让定价后,两家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 = 14.4万元。只要一个企业可以找到两个税率差异较大的区域,并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贸易与合作,贸易量越大,可以节省的税收就越多。
分担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尝试从帐目中寻找余额,以便将费用分配到最大可能的成本,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
常用的成本分配原则通常包括实际成本分配,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律: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成本尽可能早地包含在成本中,则早期成本就越大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可以最有效地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支出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和最终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税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来说,生产和经营企业所需资金的途径主要有三种:1.自我积累:2.借款(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自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是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它们都不能抵消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可以抵消利润并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并实现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