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翻译自英语TAX PLANNING。它在字面上也可以称为税收计划和税收计划。但是,由于在中国的税务部门安排收税工作被称为税收筹划,为避免混淆,外国文献中介绍人的技巧和支出被转换为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和税收筹划,以反映预先筹划安排中税收筹划的特征。现在
在某些教科书中,通常会使用税收筹划的提法,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反映出纳税人的纳税和整体或预先纳税的特征。
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概念。节省税款,避税,逃税和逃税。
节水是一种法律行为,避税是一种非非法行为,逃税和逃税是非法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例外或其他缺陷并使用非非法手段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
税收筹划与税收欺诈不同:
(税收欺诈是指使用欺骗性,隐瞒性和其他非法手段,故意违反现行税法和法规,未付或未付的非法行为,例如逃税,欠税,欺诈,逃税,税收抵制等等,因此,逃税,逃税,抗税和税收欺诈被统称为税收欺诈。)
1.经济行为之间的区别:
税收欺诈是指否认实际发生的一种或多种应课税行为的全部或部分。税收筹划只是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对某种应税行为或某些应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的合理合理的法律安排,其经济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2.行为性质的差异。
税收欺诈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公然违反,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税收欺诈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故意虚报或隐瞒有关税收情况和事实,以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其行为显然是欺诈行为。
即使纳税人无意中逃税,其结果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或非法的。税收筹划是关于遵守法律,使用法律规定以及结合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状况来选择对他们有利的税收安排。当然,它还包括故意利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的漏洞来减轻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的性质是合法的,至少不是非法的,因为它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3.法律后果上的差异。
税收欺诈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因此,一旦税务机关确定了事实,纳税人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法律的惩罚。
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处罚。税收筹划应通过某种法律形式承担尽可能少的法律负担。它的经济行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合法的,实际上是合法的,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是默认的。即使是为了避税,也只有不断改善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才能制止这种情况。
如果要从影响各国税收的结果中看待税收筹划,则每个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只能是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填补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由纳税人使用。
4.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影响。
税收欺诈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公然违反。这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对立和蔑视。它的成功与税法的科学性质无关。要防止税收欺诈,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法律。
税收筹划完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成功的规划需要纳税人或其代理人非常熟悉税法和法规的规定,并充分理解税法的精神,同时掌握某些税法规划技巧以实现合理合法地减税的目的。
如果税收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那么它也会从另一个角度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科学发展。
扩展数据
税收筹划的类型:
1.避税计划
避税计划和节税计划不同。避税计划和逃税计划也不同。它使用非非法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因此,避税计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它介于两者之间,人们称其为“非非法”。因此,避税计划中存在某些风险,税务部门可能将其视为“逃税”。
2.节税计划
不难发现最初产生避税的原因:避税是纳税人的逃税,欺诈,欠款和抗税性,目的是抵御政府的过度税负并保护他们的税收。自己既得的经济利益在法律制裁之后,人们发现了更有效的逃避措施。
3.转移计划
税负转移是指纳税人为了降低税负而通过价格调整和变更将税负转移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税收负担的转移和结束在税收理论和实践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比逃税和避税更为复杂。税收负担转移的结果是有人承担,最终该承担者称为税收负担。
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的过程称为税收负担。因此,据说税负的转移和税负的目的地是一个问题。在转让条件下,纳税人与纳税人是可分离的,纳税人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纳税人,纳税人是经济承诺的主体。
税收筹划应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的税收筹划;第二是采用非非法手段进行避税计划;第三是采用经济手段,尤其是价格手段的税收转移计划。
中国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个是税收筹划专门指的是一种节省税收的计划。换句话说,这就是将节税等同于税收筹划的观点。第二个是将税收计划扩展到各种类型的欠税和未缴税款,甚至将逃税计划和欠款计划纳入税收计划的概念中。如果把第一种观点称为“狭窄学校”,那么这种观点应被称为“广义”。我的观点是,以逃税为代表的非法方法不在税收筹划范围之内。税收筹划应包括所有使用法律和非非法方法进行的税收筹划以及对纳税人有利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计划,避税计划和传递计划。
1.逃税,逃税,欺诈和抵制税收不是税收筹划
以节税,避税和转嫁为代表的纳税计划是在遵守税法或至少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以逃税为代表的“偷窃和欺诈性的税收抵制”绝不是税收筹划。
1.逃税的法律责任:逃税是指在纳税人的应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可以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公平或非法手段逃避其应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是非法行为,应受到惩罚。
中国对逃税也有特别的处罚。1992年9月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逃税,反税收犯罪的补充规定(简称“补充规定”)规定:“偷税数额占10%以上。欠款额和逃税额数额超过三万元的,或者因逃税而给予税务机关第二次行政处罚和逃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逃税额的五倍;偷逃税额超过30%,偷逃税额超过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倍以下的罚款。应被强加。 ”少缴少收的税款,占应交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一万元以上的,处前款规定。 ”
2.逃税的法律责任:逃税是纳税人无意中少付或少付了税款。由于税务机关还对逃税承担某些责任(例如,薄弱的税收优惠,工作遗漏以及税法过于复杂等),因此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对逃税没有单一的法律责任。 。但是,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税收欺诈的法律责任:税收欺诈是指欺诈和欺骗手段,将以前未发生的应税行为欺骗为应税行为,并将小额应税行为伪造为大量金额。应税行为,并因此从国库中非法欺骗出口退税。因此,税收欺诈专门指中国的出口欺诈性退税。在这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采取虚假申报方式,对生产,经营的商品出口进行虚假申报,以骗取出口退税情况;金额超过5万元。处以少于税收五倍的罚款,并监禁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拘留。 ”
4.抵税的法律责任:抵税是通过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抵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抵制缴纳税收义务的违法行为。
针对税收,补充条款阐明了以下法律责任:“被判处最高三年监禁或拘留,并处以不超过纳税额五倍的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则处以更高的罚款。三年中超过七个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并处以拒付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抵制税收并造成重伤或死亡,应根据伤亡罪或杀人罪严惩,并应根据前款规定处以罚款。 ”
5.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是指当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期限时发生的延长税收的行为。通常,欠款分为两类:主观欠款和客观欠款。如果欠款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则是故意欠款。例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打算开设长期账户,使用现金结算付款并进行资金处理。银行体外循环并不意味着没有钱,而是它们不想按时,全额或什至完全不付款。但是,无论欠税原因是非法的。
对于欠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中国《补充规定》的处罚是:“纳税人交纳欠款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妨碍了税务机关追收应缴的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倍以下罚款。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少于欠税额的五倍。 ”
人们普遍认为,逃税作为外语术语的字面翻译,与中国税法中的逃税没有实质性区别。
(2)逃税
逃税是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少其税收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的行为。对此,我国《刑法》和《税收征管法》有明确规定予以处罚。
(3)逃税
根据更普遍的观点,逃税是指在不知情或不熟悉税法相关条款的情况下,或者由于工作上的粗心和不健全的金融系统而无意识地未能缴纳或少付税款的纳税人。就是说,纳税人没有主观的意图,只是因为过失或过失而不缴税或少付税款。
(4)税收抵制
《税收征管法》规定,那些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人是抗税的。
(5)税收欺诈
税收欺诈是指使用非法手段欺诈国家退税,主要是欺诈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
(6)欠税
欠款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行为超过了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期限,并且由于未按时或全额支付而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