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为什么还要再签两份副本?通常应该是四个。一种用于开发商,一种用于住房管理,一种用于银行,另一种用于购房者。
根据您的描述,有必要避免税收,因此部分房款要由走私者支付,甚至甲方出具的收据也没有公章,涉及金额很大。建议谨慎使用。
这不是避税,是非法逃税。
有了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他们就不会依赖它,也不敢对您感到无聊。
只是每个人都在该国。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