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终奖金更改为季度奖金怎么样?根据绩效决定是否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支付时结合工资一起支付税,1500/4 = 375,3200 + 375-3500 = 75,75 * 0.03 = 2.25,支付季度税2.25,全年缴税9元,如果在一年内一起支付,则纳税额为1500 * 0.03 = 45元,每季度的奖励可以少付45-9 = 36元,当然,您也可以将其分成12个月,并且不付那点钱,但是这种增加等同于薪水增加,失去了奖金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或者建议每季度颁发一次,这有利于管理层。
有一个损失:预期的年终奖金将平均分配给员工12个月,然后向员工收取相当于年终奖金金额的贷款,其他应付款将过账,并且年终奖金将在年底结算。兑现。换句话说,年终奖金是每个月预先发放的,但是员工不能将其拿走,他们只能将其预先存储在公司中,并且只能在年度结算后拿走。
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增加会计工作量,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税收问题,因此建议大多数财务人员谨慎使用。
推荐一种有效且合法的避税形式:通过付款方式(如蜂云付款),公司获得发票,然后付款机构向企业员工付款。这种形式的员工几乎可以拿到整个年底裁决,合理避税。
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捐赠公益事业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