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没有被称为避税。一种是不计入,另一种是委托企业B支付企业A的费用。
商务部开具的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国家提倡合理的避税,通常是指企业。例如,企业花费在员工福利上的部分费用可能无需征税!这相当于避免了一些个人所得税!但这不是逃税!
由于发票是在线管理的,因此当您购买发票时,无论谁购买了发票,都会在税务局的记录中进行注册。发出发票的任何人也会通过发票系统在税务局收取。税务局很清楚,不可能逃税。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是“避税”(法律上称为“避税”),这是“逃税”。
如果未打开发票,则不会确认收入。如果未确认收入,将没有税基。
当然,如果是实物产品,则还涉及库存问题。如何解决库存短缺,这需要您找到一种方法。
最后,添加一种官方语言,该语言可以合理地避免税收,但不要逃税,就像超载一样,可以检查,如果发现它也不会四处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