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将被拍卖为还款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这是“政府补贴”,最终被包括在“营业外收入”中,并形成了公司的“其他收入”,该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2010年度所得税问题解答》青地税函的通知[2011] 4号
答案: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 70号三项条件的,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否则应作为补贴收入征税。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企业所得税清算与解答
企业购买土地后,政府将退还购买土地的钱。返还的钱可以直接抵消土地价格而无需补贴收入吗?
除非满足总务管理局的非应税收入条件,否则应将其包括在应税收入中。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培训教材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地面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附属物并取得收入,并将转让所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用作土地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家征税。已付税款。
企业竞标土地后,政府的土地还款是政府对企业的一种补贴或奖励。该链接暂时不涉及支付土地增值税,但涉及将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确定土地成本。从国家立法意图和企业经营本质的分析来看,如果企业和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中预先约定了还款额,则是土地价格的折让,应将回扣额被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抵消。金额“税基”,用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额;如果以后获得政府补贴或激励措施,则不应当从土地成本中扣除属于企业的非营业收入,而将补贴或激励措施应纳入现行总收入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额当然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格和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