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业保险可以避免税收,在互联网上流行一个说法,这只是一个传说。
为了避免歧义,我们首先定义涉及的两个关键概念:保险和避税。这里的保险是指商业人身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和团体保险,包括个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事故保险和财产保险;避税是指纳税人使用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税收筹划以获得某些税收优惠。
保险政策可能在三个主要地方涉及税收:购买保险,保险期和支付保险费。
购买保险时,如果用于支付保费的钱是税前收入,那么就可以达到避免缴税的目的。在某些国外国家,例如美国,某些类型的保险是使用被保险人的税前收入购买的。作为一项诱人的福利,许多公司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计划。如果该雇员参加了医疗保险计划,他将必须支付部分保费。这部分支出从员工的税前收入中扣除。这是集体保险,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不足或不好,并选择购买个人商业医疗和牙科保险,则其保费也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自由职业者购买医疗和牙科保险也是如此;人寿保险费通常没有税收优惠,但是某些国家(例如澳大利亚)有例外,养老金“超级年金基金”可以包括一些人寿保险,例如死亡,伤残请稍等,这部分保费直接从年金基金帐户中扣除,年金基金由税前收入组成,因此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不幸的是,在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下,这些税收优惠尚不存在。如果您不相信我,请闭眼仔细考虑,您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是税前还是税后收入?
在保险期内,保单也可能会获得一些税收优惠,即所谓的“税收延误”。也就是说,保单中的投资收益不必在当年缴纳所得税(“延期税”),并且在缴纳保险费时将缴纳相应的税款。这项税收优惠措施听起来并不吸引人,但实际获得的利益却相当可观。让我们看一个例子:假设一个年投资收益为8%,税率为25%,则一个保单的现金价值为10,000元。如果每年支付投资所得税,则40年后该保单的帐户价值为103,000,但是如果采用了税收延误,则40年后将支付该税值一次,该帐户值为217,000。当然,在许多国家中,延迟缴纳保险单是有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险单必须是转移风险的工具,而不是变相的储蓄或投资工具。换句话说,要符合人寿保险的定义,保单必须通过一些测试标准。最常见的标准是保额与现金价值之比。在加拿大和美国,此比率基于被保险人的年龄,例如,45岁的被保险人的相应比率为1:2.5;换句话说,如果此人有保单,则保额为10。10,000元人民币,且现金价值为50,000元人民币,该保单将不被视为人寿保险单,并将失去税收优惠。目前,中国的政策性投资收入没有“税收延误”。原因很简单:中国尚未对投资收入征收所得税。因此,荒谬地说在该国购买保险可以避免从保单投资收益中征税。为什么要避免不存在的税收?
最后,当支付保险费时,也有可能避税。首先是个人所得税。由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的经济赔偿,因此保险金是根据保险合同支付的金额,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第二是遗产税。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国家对保单受益人获得的纯死亡保险金征收遗产税。如果它是一种具有帐户价值的新型人寿保险单,例如上述保单投资收益的税收扩展,在美国等国家/地区,则只能将通过“人寿保险渠道”的部分排除在外。房地产,避免遗产税。在中国,人寿保险费也可能包括在遗产中。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中华民国”:
(1)没有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无法确定受益人的指定;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可以看出,人寿保险金完全可能包含在遗产中,在中国征收遗产税时,也会征收遗产税。但是,讨论遗产税还为时过早。中国的遗产税计划仍在制定中,说购买保险可以避免遗产税就是要避免不存在的税!
简而言之,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体系下,购买保险可以避免税收的论点就像脆弱的肥皂泡,不需要戳戳,它将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