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之间跨境交易的出现,国际双重征税已经开始出现,并且由于地区或个人税收管辖区的差异,为公司提供了避税的经营空间,并且随后出现了税收协定(协议) 。,并且为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国际协议,国际反避税是在此框架下产生和运作的,通常是在协商的基础上,由国家政府税务机关根据当时的反避税调整,在制定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磋商方法。在整个博弈过程中以及国家之间力量的冲突中,请观察经合组织代表参与谈判的情况。
此外,在国际上,税收权通过两种不同的模式进行协调:联合国模式(联合国模式,偏向发展中国家,偏向于资源输出国和劳动力输出国征税)和经济合作组织模式(OECD模式,偏向发达国家,倾向于在资本输出国和技术输出国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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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在避税天堂百慕大建立了伊拉克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此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Isya Company并未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账簿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有收入,但无需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如果Imei子公司将此收入捐赠给其他公司和企业,则可能不会支付赠与税。这就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使用特定国家/地区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征税的收入额。假设曼特夫公司今年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公司的整体税收负担。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
的实际税收抵免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并且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下调对青衣公司的原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即2400万元至200万元)。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
深圳一石化有限公司自2003年至2005年累计向海外关联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服务费和商标许可费1.6亿元,占管理费总额的56.3%,未弥补亏损2.6亿元的63%。元。服务贸易支出的高比例确实令人震惊。
中国的跨国公司显然将价格转移作为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的主要手段。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的特征中,我们注意到,在财务管理方法上,企业集团是高度综合和预算的,预算结构和运作过程是相对复杂的。跨国公司显然对此非常了解。他们的实际操作方法非常复杂,经常在国外转几圈,内部财务会计具有非常先进的软件系统,有些软件系统根本不由国内税务人员操作。难。
(2)资本弱化-虚假损失的渠道
在资本帐户交易方面,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空壳公司注册将母公司的注册地更改为离岸中心和其他优惠税区,还可以通过相关方式将利润转移给母公司当事人交易;通过增加股东贷款和削弱资本,也可以尽可能地免除债务利息并减少税前利润。OECD确定资本弱点的标准是公司股权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小于1:1,而美国税制的标准是1:1.5。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借外债的公司应支付的利息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
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借了尽可能多的股东贷款,以将股本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降低到远低于1:1的国际标准,这是由于资本的削弱。账面亏损,但实际利润通过债务利息汇给国外母公司。
除了资本弱化之外,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现在还通过价格转移将实际利润汇给在避税境外金融中心注册的企业,而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则处于亏损状态。很久。
库房是母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向银行借贷几乎是每个企业的必经之路,但是银行借贷的利息使公司的财务成本急剧上升。即使是股份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筹集大量资金,但面对资本市场,仍然存在投资回报问题。
尽管也可以从公司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国内借贷产生的利息,但最好以较高的利率向母公司支付利息,而不是向国内银行支付利息,而实现避税和利润转移目的。
(3)新的外国公司是外国公司逃税的载体
外国投资者按照两个免税期和三个减半的时间段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使外国企业通过国内新老外国公司之间或国内与国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而亏损,新外国企业获利。外国公司这是逃税的另一种手段。
例如,一个著名的台资食品集团有根据减免期免税额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趋势。台资企业组建后的头两年利润特别高;减半税款三年后,利润大幅下降;足额缴税后,他们立即跌入损益门槛或亏损范围。调整新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方法还包括上述关联交易。例如,青岛亿瀚资本鞋业有限公司通过外国母公司控制进出口价格,并允许外国公司承担新外国公司的额外费用,使外国公司终年蒙受巨大损失。 ,新的外国公司利润率极高。在税收优惠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757%,这与经营范围相同的外国公司的持续亏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前所述,跨国公司拥有一支专门的律师团队来研究其子公司所在的国家,而中国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制度缺陷已成为跨国公司所使用的一种联系。对于许多地方官员而言,引进外资等同于政治成就。因此,在引进外资时,他们并不注意外资可以带来的好处。
另一方面,我们还看到了外国对中国投资进行横向控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对于集团而言,最好将利润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国家,并将税收转移到外国。转移既方便又便宜,它保证了在子公司所在国家进行再投资时的资金需求。水平控制的内容非常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