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如股息和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但是,目前尚没有文件规定企业投资者从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收益的税收操作程序,但是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款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投资额确定的。股数。
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是根据股权转让所得的收益,减去初始投资于合伙企业的资金后,扣除股权转让前因营业收入产生的利润后的余额。比率为20%。
个人所得税是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于调整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收税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从事股权(投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业务,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制的贵金属资源开发权和其他投资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全部计入生产经营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2000] 91号)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总收入扣除费用每个纳税年度的费用,支出和损失结余后,作为投资人的个人生产经营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适用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到35%的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确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根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收入后的一等税原则,个人投资者,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执行对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35%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于公司投资者,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并且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采用“税前分割”原则。对于税收项目,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于公司投资者,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在某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在“合伙人股权基金中的个人合伙人获得的收入”方面,对没有合伙人的个人合伙人征收20%的“财产转让收入”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征收所得税,累计征收5%至35%的所得税。例如:《上海市财政办,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沪财通[2008]第。3)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征税项目,适用五级税率。要计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对于不执行有限合伙的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规定,并应基于“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对于税项,应按20%的税率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地方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自然投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统一税率为20%。例如: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的意见》(北京市金融办[2009] 5号)规定:合伙人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的收益应以“利息,股利,股利”为基础。收入”或“财产转让收入”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