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一旦某种行为安排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人为计划的一项或一系列的行为交易;第二,企业必须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安排所得。第三,企业关于获得税收优惠是进行一项安排的唯一或主要目的,可以得出结论,该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构成了避税事实。显然,国家税务总局在解释合理的商业目的时吸收并反映了外国一般反避税规定中包含的主要税法原则,例如:德国的实质性税收原则,英国的拉姆西原则。 ,以及美国的虚假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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