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不公开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以不缴税,欠税为目的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根据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漏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伪造,变造,隐瞒和擅自销毁账簿和凭证。第二,在账簿上有多种支出。或者,收入没有列出或少报;第三是未按照规定处理纳税申报,在通知税务机关后仍拒绝申报。第四是虚假的纳税申报单,它在税收申报过程中创造了虚假的条件,例如错误地填写或提供了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税收信息。逃税,是指纳税人欠应付税款,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妨碍税务机关追讨欠税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拖欠未在税务机关批准的期限内按时缴纳税款的事实。同时,纳税人转让和隐藏财产的行为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收回所欠税款。这种行为不同于逃税。逃税是纳税人隐瞒事实,伪造账目和隐瞒应缴税款的能力;逃税是指确认应纳税额,但转移或隐瞒财产以隐瞒纳税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使用欺诈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未申报,逃避缴纳大量税款并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监禁或拘留期不超过三年的纳税人,以及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罚款。
逃税:
逃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不公开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以不缴税,欠税为目的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根据新《税收征收与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漏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伪造账簿和会计凭证的建立),伪造(改建账簿)。帐簿和凭证,变更等),隐藏和未经授权销毁帐簿和凭证;其次,账目上有多种支出(以抵消或减少实际收入)或非上市或漏报收入;第三,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通知申报仍然拒绝申报;第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税收申报过程中创造虚假的条件,例如不当填写或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税收信息。关于逃税,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追回未缴或未缴的税费和滞纳金,并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义上的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逃税的行为。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1)使用非法手段少缴或不缴税;在西方国家,通常称为“逃税”;合法意味着不接受或纳税。称为“避税”。从狭义上讲,逃税是指纳税人少付或不以非法手段纳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