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然,在法律层面上,避税合同是得到承认的,因为该合同是国家认可的,而另一个“合同”不是真正的“合同”,它等同于协议,即你们两个该协议的目的是相互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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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将合同更改为总合同分包合同。如果您向甲方索要400万,则需要总承包商提供400张门票。如果您要求总承包商付款,则需要发行390万张票。合同签订后,您应该首先要求扣除税收。通常,您将首先发行390万张选票,然后再授予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拿您的390万票并发出400万票进行扣除。
您的合同应签署为总合同分包合同(如果有的话),如果有误,请原谅我。
您的问题不太清楚;
如果您的意思是说,在承包项目之后,您的劳务服务公司已准备好将您承包的项目转包给您,并且您想与乙方转包,并且还希望巧妙,合理地避免税收。
对于您分包的项目,您直接将自己团队中的所有工人分包给甲方内部工人的名字,而所有分包给其他建筑团队。工人以自己的工人的名义直接向他们付款。每个人的工资结算以时间,计件工作或固定利率合同的形式发给他们。这样,他们避免了开具人工发票的麻烦。您可以巧妙地避免工资所得税;
关于印花税,只要您具有正式的营业执照,公开招标和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正常运营,就必须按要求缴纳印花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如上所述,可以通过以甲方工人的形式开展业务来避免征税。
祝您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