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也称为“税收筹划”。它起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诉格兰温斯特案”。当时参加此案的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勋爵(Lord Tomlin)将税收计划描述为:“每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生意。如果根据法律作出的某些安排可以少交税,那么他们就不能强迫他多交税。“这一观点已得到法律界的同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标准化定义逐渐形成,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事先计划和安排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节省税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济效益。“此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合法性
这意味着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反税收法规和逃税业务是逃税行为。征收关系是征税的基本关系,税法是处理征收关系的通用标准。毫无疑问,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也必须依法征税。但是,实际上,当公司遵守法律时,它们通常会具有多种税制,可以选择不同的税负。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减轻税收负担并增加利润,从而使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二,规划
代表事先的计划,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有一个滞后:在公司交易发生后才支付流转税;收入变现或分配后缴纳所得税;物业税是在物业购置后支付的,这提供了客观的可能性,即在纳税之前提前进行计划。此外,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是多方面的,并且以税收法规为目标。不同的纳税人和税收目标通常具有不同的税收待遇,这向纳税人表明他们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 。如果已经开展了业务活动并且确定了应纳税额,则不是税收筹划,而是逃税。
第三是目的
表示获得“节税”的税收优惠。这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选择低税收负担。低税收负担意味着低税收成本,这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表示延迟的纳税时间(不同于违反税法的欠税)。税期的推迟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例如避免高边际税率),并可以减少资本成本(例如减少利息支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结果都是节省了税款,即节省了税款。从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不仅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途径。这也是公司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是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和普及的根本原因。简而言之,税收筹划是在运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成功的税收筹划通常不仅可以减轻运营商的税收负担,而且可以使政府在税收法规中给出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从政府的宏观调控(例如产业政策)的角度来看,也应该鼓励或至少不能禁止税收筹划活动。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财务管理工具,其避税能力有限。
目前,个人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享受免税的部分大约有两部分:即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受益人从保险公司收到的索赔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 。 而已。
个人不必指望通过商业保险免除各种税项。 除了被保险人的三项社会保险外,被保险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之前缴纳,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缴税后支付,包括商业保险。
准备工资核算条目时提取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给员工
贷款: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
贷: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现金
上交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公司负担)
借款: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地方政府公布的全社会职工平均年工资
公司付款为20%,个人付款为8%;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为=(工资收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000)×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其中:适用的累进税率为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