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是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总收入征收的税款。这是一种古老的税收。目前,除中国外,一些国家还征收营业税。
关于营业税的反避税,在核定其营业收入时,应与增值税营业收入检查方法相一致;在税率方面,我们还必须注意其使用的合法性。在这里,我们重点介绍营业税中的两种特定情况。
为了少缴营业税,一些从事服务业务的纳税人将提供服务时实际收取的服务收入分解为服务收入和附加费,或者从材料,暖气,报纸和期刊,基础设施成本,安全等方面收取费用费用,保险费等分别开具发票。从服务业务收入中单独列出提供服务所用的材料,燃料和其他费用,用红色注销材料或相关费用,或输入往来帐户,然后根据减少后的服务收入缴纳营业税,避免支付一些税款。
此外,由于旅游业务的税基是来自旅游费的收入,而旅游部门为其他单位支付旅游,食品,住宿和交通的费用,根据现行税法,可以从中扣除旅游费收入。纳税人很容易利用这一点,并将本部门运营中产生的一些费用与游客向其他部门支付的费用混合在一起,以抵消旅游费用的收入,减少应税收入,并减少业务应纳税额。
针对以上现象,税务部门应加强税收检查,注意检查材料和各种费用账户的红色字母,营业收入异常的企业单位应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查,以阻止这个。避免税收方面的漏洞。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
使用转移定价在跨国关联公司之间分配收入和费用以及利润转移是跨国公司实施国际避税的最常见方法。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和支出的国际分配格局不合理,从而影响有关国家的切身利益。因此,世界上已有近70个国家的国内税法规定,国内税务机关必须对跨国关联公司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进行一定的调整。这种转让定价调整措施不仅维护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而且也成为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的障碍。??在吸收国外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调整转让定价的关税,为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第13条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和场所的外国企业与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收费。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合理调整,以收取或支付价格,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这需要税务部门确定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转让定价是否合理,并确定在不合理的情况下如何调整价格。
有以下几种计划消费税的方法:
(1)利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地避税
(2)使用买入股票前的卖出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由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以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产品。在实践中,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换成货物或进行股份投资时,通常根据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协议价通常为平均市场价。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基础,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交换,减免债务),便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3)建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的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零售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以不违反公平交易的较低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出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它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纳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功能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不支付消费税,可以减轻集团整体的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的产品合理避免税收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加工的产品,仅对企业收取的加工费征税。如果他们委托加工,生产相同产品的工业企业的税额要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已使用各种方法以出售给另一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活期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出售产品,但会向买方单独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会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原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会计入正常的产品销售收入,也无需缴纳消费税。
(5)利用不同的税率避免征税
因为消费税基于不同的产品设计和不同的税率,所以存在许多税率。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其内部分支机构中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等在其中购买和出售商品,并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是合理的避税。也就是说,当高税率的工厂将产品出售给低税率的工厂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将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尽管适用税率较低的公司没有改变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所收到的低成本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至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费用,例如将一些费用分配给有利润的企业。
(6)使用完整的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工作。在实际规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1.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熟练地安排自己的未来税收事务,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规划上寻求突破,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实现了税收减免。最大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