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杠杆收购(LBO)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实质在于债务的获取,即使用信贷为资本融资,使用金融杠杆来增加债务比例以及减少资本。投资(大约10%)以获得数倍的资本来购买和重组企业
2)财务杠杆不涉及收购,它只是公司自身的日常运营,在一定负债范围内运营。运营杠杆距上述两个概念最远。因为它与借贷无关,所以它只是对固定成本在生产成本中增加的边际收益的一种探索。
换句话说,应该可以将经营杠杆归为规模效应的一个类别。前两个是企业融资领域,不同之处在于融资目的不同,一个是收购目的,一个是自己经营。
美国RJR Nabisco公司之战
关于杠杆收购,有必要提及1980年代的杠杆收购案,即在美国收购RJR Nabisco。这项被称为“大世纪收购”的交易以250亿美元的收购价格震惊了世界,成为历史上最大的杠杆收购,这使得随后的收购无与伦比。
这场收购战争主要是RJR Nabisco的高级管理层与著名的收购公司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之间的战争,但由于规模庞大,其中许多人都像Morgan Stan投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例如Lee,First Boston等)的直接或间接参与。这场“战争”的发起者是罗斯·约翰逊(Ross Johnson)领导的RJR纳比斯科(RJR Nabisco)的最高管理层,他认为当时公司的股价被严重低估了。1988年10月,管理层向董事会提议,管理层应以每股75美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权,总价为170亿美元。尽管当时约翰逊的出价高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当时为每股53美元),但公司股东并不满意。不久,华尔街的“收购之王” KKR加入了这场斗争。经过六周的激战,KKR获胜,收购价为每股109美元,总金额为250亿美元。KKR本身使用的资本只有1500万美元,而其余的99.94%的资金则由垃圾债券国王Michael依赖。它是由迈克尔·米尔肯(Michael Milken)通过发行垃圾债券筹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