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避税的动因和后果的认识,对纳税人避税的动因和后果有何认识

提问时间:2020-04-2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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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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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合理避税的认识

在很大程度上,避税应该是“不缴纳不公正的税款,并避免少付税款的风险”。

所谓的“不正当税”:是指由于自己的过失(不熟悉主要政策)而多付的税款,不应缴纳,从而导致利润损失。例如,预扣水费和电费的问题,如果您不小心,如果在帐户上获得收入,或者无法向税务局报告或使用错误的账单,则可能必须缴纳营业税。实际上,如果您不需要支付营业税,那就多付钱!

所谓欠缴税款的风险:是指由于疏忽而未能缴纳税款,从而导致惩罚甚至诉讼。例如,收取租金,租金就是收入,无论您是否发票,都必须申报税收。如果您很贪婪,则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将不包括在纳税申报表收入(隐藏收入)中。一旦通过验证,就是逃税。罚款额为逃税额的50%至5倍,这种罚款是有风险的,您又会亏损!

因此,避税是一项非常具体的任务,应通过政策研究来解决。关键是要熟悉税收政策和操作方法。

建议:如果您遇到特定问题,请联系税务局,要求提供指示,然后在理解该政策后进行处理,这样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当然,“百度知道”上会有很多大师可以帮助您进行概述。

税收筹划分析题

问题1.租赁费用可以作为房屋,水,电和其他物资的租金进行租赁和核算。至少您可以少付房地产税。因为租金收入的财产税是租金收入的12%。水电费可以由租赁方直接支付。问题2:农场​​和制衣厂可以设置为独立法人。布料厂从农场购买的棉花可以扣除13%的增值税。农场销售的棉花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详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阐明,法规中的“农业”一词是指种植园,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即,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其自产初级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 12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应在农业上购进。生产者出售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减免率从10%提高到1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05号)规定:购买农产品,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以13%的税率扣除进项税额。 2002]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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