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将收取滞纳金。在没有滞纳金的情况下,只有一种情况:“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缴或未缴税款”
《税收管理法》
第52条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能缴纳或少付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但不收取任何滞纳金。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涉嫌避税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城市(以下简称省)的税务机关报备审批。 ,然后向国家税务总局申报。
根据调查期间获得的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审核,全面确定企业是否有避税安排,并形成意见。该案件将不会被调整或初步调整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报省税务机关审批后,报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