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税的最低级别是通过选择帐户处理方法来合法避免企业所得税。例如,当可以同时包括项目成本和商务娱乐时,则不包括商务娱乐。这些需要调整税款的科目应谨慎对待。高级避税是通过税收筹划来选择不同的业务处理方法的合法避税
2.一般而言,合理避税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一些时间,空间和资源分配安排来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3.例如,有不同级别的个人所得税,对应于不同的扣除额。如果工资刚刚超过临界点,那么所承担的税收将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合理地协调薪资安排,并将在年底将其一部分包括在奖金中。
在当前的企业世界中,此项目经常使用。他们列出了在公司的运营项目中购房,购车的费用,甚至还包括孩子入学的费用。国家政策不允许这种处理。尽管此方法在当前的商业世界中并不罕见,但我们在此不提倡。
合理增加员工福利
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中小型企业的私人所有者可以考虑在应税工资范围内适当增加雇员的工资,为雇员申请医疗保险,建立雇员养老金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资金,公司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这些费用可以包括在成本中,也可以帮助私人所有者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减轻税收负担,降低运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可以较低的成本赢得良好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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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财务总监可以做什么
有许多常用的避税方法,但一般仅不过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转让定价方法,成本计算方法,融资方法和租赁方法。
全面税收优惠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而言,企业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种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自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是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它们都不能抵消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可以抵消利润并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该利润可以抵销以免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从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中学到的一些方法和技术。我们认为,必须有更明智的方法来逃避企业界的税收。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合法,否则会背离本文的初衷和初衷!
从头到尾,我们都强调逃税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后,加快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易。如何实现中小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是合法避税,免税的可行途径。
?应交所得税:28,000×33%= 9,240(元)
? 2.第二年的折旧额为:
? (180,000-72,000)×40%= 43,200(元)
?利润金额为:90,000-43,200 = 46,800(元)
?应交所得税为:46,800×33%= 15,444(元)
? 3.第三年的折旧额为:
? (180,000-72,000-43,200)×40%= 25,920(元)
?利润为:120,000-25,920 = 94,080(元)
?应交所得税为:94,080×33%= 31,046.4(元)
? 4.第四年之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
?第四和第五年的折旧
=(180,000-72,000-43,200-25,920-10,000)/ 2 = 14,440(元)
?第四年的利润是:
? 80,000-14,440 = 65,5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65,560×33%= 21,634.8(元)
? 5.第五年的利润是:76,000-14,440 = 61,560(元)
?应交所得税为:61,560×33%= 20,314.8(元)
?五年累计应缴所得税为:
? 9,240 + 15,444 + 31,046.4 + 21,634.8 + 20,314.8 = 97,680(元)
? (4)年数法:
?年度折旧=(可用年数/总使用年数)×(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
?在此示例中,使用年数之和为:
? 1 + 2 + 3 + 4 + 5 = 15
? 1.第一年的折旧额为:
? 5/15×(180,000-10,000)= 56,666(元)
?利润金额为:100,000-56,666 = 43,334(元)
?应交所得税:43,334×33%= 14,300.2(元)
? 4/15×(180,000-10,000)= 45,333(元)
?利润为:90,000-45,334 = 44,667(元)
?应交所得税:44,667×33%= 14,740.1(元)
? 3/15×(180,000-10,000)= 34,000(元)
?利润是:120,000-34,000 = 86,000(元)
?应交所得税:86,000×33%= 28,380(元)
? 4.第四年的折旧为:
? 2/15×(180,000-10,000)= 22,666(元)
?利润金额为:80,000-22,666 = 57,334(元)
?应交所得税:57,334×33%= 18,920.2(元)
? 5.第五年的折旧额为:
? 1/15×(180,000-10,000)= 11,333(元)
?利润为:76,000-11,334 = 64,667(元)
?应交所得税为:64,667×33%= 21,340.1(元)
?下表列出了这四种方法的计算结果: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税金额单位:元
年限直线法输出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和法
?显然,这是通过租赁费将公司利润转移给外国母公司,从而减少了应交所得税,达到了避税的目的。这在中国的涉外企业中比较普遍,这对中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必须实施有效的反避税措施。
?通常情况下,企业A的所得税为:
?企业B的应付所得税为:
?该关联企业的应付所得税总额为:
?关联企业的税负为:
?此时,企业A应缴的所得税为:
?可以看出,在存在不同的优惠利率的情况下,关联公司通过转移利润来减轻其税收负担。
? [案例8]?一家服装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香港公司A的子公司,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信贷提供800万元,年利率10%。假设服装公司的年收入为220万元,生产成本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利息预扣税率为20%,则服装公司的应税收入为:
?年创收成本利息= 220万-1000000-8百万×10%= 40万元
?服装公司应交所得税= 400,000×33%= 13,200元
?香港公司A的利息预提税=(800万×10%)×20%= 16万元
? 132,000,160,000 = 292,000
?如果甲公司以8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代替服装业的信贷,则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 [减除费用总额-500]×10%+ 500×5%= [(2300-800)-500×10%+ 500×5%] =(220万至100万)×33%= 39.6万元
?两次计算所得税的差额为:396,000-292,000 = 104,000元
?实际上,香港公司以利息的形式获得了服装公司的部分利息,并且逃税了一部分。
? [案例9]?合同期限为20年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合同规定,公司必须在前10年内支付外方本金和利息450万美元,然后在接下来的10年内每年向外方支付25万美元的利润。
?显然,由于外方在头十年中已完全收回本金和利息,因此实际上两党之间的合作已不复存在。但是,作为合资方的两方,名义合作仍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部分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