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股份转让收益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13条(2)继承或转让股权给可以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和转让人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看护人或支持者;
可以认为是合理的转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核实的公告第一条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核实。
中提及的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遭受亏损; 2.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低价转让股权; 3.股权转让给配偶,对转让人负有直接抚养或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以及照顾者或抚养人; 4.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情况。
这表明父子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不建议父亲将其资产免费转让给儿子。这样,为儿子获得资产的成本为零。如果他以后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将很高。建议父亲按照原始的股权投资额将股权转让给儿子,这样父亲就不必为此股权支付个人所得税,并且儿子也不会因为成本而支付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儿子转让股权后,获得股权的收益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