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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所有权法》在中国成立的,由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个人投资者所有,并对其个人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的商业实体。对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为5%-35%。
参考资料:
我们的《公司法》允许建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人公司及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因此两人公司和股东在征税时应双重征税,即对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然后是股东的工资薪金和收到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费用和支出计划
个体企业应在一定的总收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自付额,并合理地增加成本费用,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
(1)薪金和薪金支出的计划。根据财税[2008] 65号文件,个体业主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分配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费,分别占职工工资总额的2%。在标准内扣除14%和2.5%。由于不能在税前扣除投资者的薪水,因此,如果投资者的家庭或亲戚独资经营,则应增加其工资和福利支出;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应合理。工资报酬是工资福利的一部分,不仅保留了人才,而且增加了税前支出的成本。
(2)计划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个体经营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中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15%的部分,可以根据事实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由于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之间没有区别,因此在低利润的年份中,个体经营者可以在没有广告公司和媒体的情况下将带有公司徽标的礼物或纪念品赠送给客户,这些礼物或纪念品是由企业自行制作或委托给客户的。企业还降低了广告成本;在利润更高的年份,可以采用更高的税率来避免收入增加,并可以增加广告费用。超出限额的广告费可在以后年度结转。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减轻税收负担。
(3)商业招待计划。与每个个体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商务招待费,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根据该规定,该业务由企业产生不论是否合理,都不得全额扣除招待费。因此,请勿将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混入商务招待费中。参加产品交易会和展览会的公司的餐饮费和住宿费应视为列出了业务推广费用。
(4)分别计算家庭支出和企业运营支出。税法规定,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很难分摊。所有这些都被视为个人投资者及其家人产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扣除税前费用。因此,家庭费用和企业经营费用应分开核算。特别是,使用自己的房地产的投资者应将办公场所和居住区分开,并分别计算租金,水电费,电话费和物业管理费,以便企业能够运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支付。
六。计划预付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预先取得了应课税的生产和营业收入,纳税人应在每个月底后的7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季度末后7天内处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执行结算和付款。如何预缴税款,这样可以节省成本,增加流动性并且不违反税法以实现节税?企业可以按月或按季度实际利润或者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税款预先每月或每季度平均付款,或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佳预付款方式。如果今年的预期收益好于上一年,他们可以选择根据上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值进行预付款;否则,根据每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