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亲属间的赠与:仅需交纳3%的契税和五分之一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每万分之5,占个人税收赠予收入的20%,如果财产少于五年,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征收全部财产普通住所五年免征营业税。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所将按差额缴纳5%的营业税,以及具有附加值但不满足豁免条件的0.5%的土地增值税。
(1)契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或以下的普通住房的个人,契税将暂时降低至1%。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房屋,占房屋总价的1.5%付款:对于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房屋,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3%的税率支付,1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仍按1.5%的税率支付。
(2)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总房价的2%;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3)房屋产权登记费:每房80元。
(4)房屋所有权证:每张所有权证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