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措施:
1.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
2.通过国际转移应税对象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
3.防止使用避税天堂避税的措施
答:逃避逃税是指纳税人拖欠应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以防止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为了避免税收追回,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纳税人欠税。这意味着纳税人超过了纳税期限
,未能及时缴税和欠税。此处的纳税期限是指实体法中规定或税务机关批准的税收期限。第二是纳税人采取了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措施,以逃避其税收义务。欠税的纳税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并尽快缴纳欠国库的税款。这是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采取转移和隐瞒财产等手段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这是逃避税收追回的构成要件之一。第三,纳税人的行为阻止了税务机关追讨欠款。最初有能力支付未付税款的纳税人通过转移或隐瞒财产来逃税,这使税务机关无法收回未付税款。逃避税收掩盖了纳税能力,其目的是逃避税收义务并非法赚取利润,这与无力支付所欠税款有本质区别。
《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缴纳应纳税额,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阻止税务机关追回应缴税款,应由税务机关追偿。税金,滞纳金
,并处所欠税款50%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范围内事先安排业务,投资,财务管理,组织,交易以及其他活动的过程,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零税收风险。
税收筹划和税收节省是合理的法律行为。这是与避税和(偷)逃税的根本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或减轻税收负担而不违反规定的目的。税法。结果是造成国民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使用外资的成本,破坏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并扭曲一个国家乃至全国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尽管
避税措施没有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但其危害性也不能忽略。
1.避税直接导致国家税收减少。
2.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影响了其公平性和严肃性。
3.避税行为的出现引起有害的违反社会道德和道德的行为,威胁到纳税的完整性,并使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偷税(逃逸税)是税法所禁止的,将受到相应法律的惩罚!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刑法修正案7》。该修正案对《刑法》第201条中的逃税罪进行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利用欺诈或隐瞒作虚假申报或不申报,以逃避缴纳税款并大量缴税。纳税额超过10%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并处罚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付预扣税或征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个行为未经处理而重复执行,则将计算累计金额。”
“对于第一款,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应弥补应纳税额并支付逾期付款,如果受到行政处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除受到刑事处罚或由税务机关处以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人员外。 ”
拒绝通过暴力或威胁来纳税是抵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关于抗拒税收的处理,《刑法》第202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拒绝缴纳两倍以上的税款少于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