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您当时到大学来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收回结算费,则不应收回。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置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大学以安置费名义发放的各种补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我所知,实际上,高等学校支付给教师的工资和补贴根本没有完全征税,所以建议先去税务局开具税单。如果对收入征税,学校可以向税务局签发相关证明,以申请退税。但是,该过程非常繁琐,需要心理准备。如果税务局发出的税单根本没有显示您已经缴纳了这笔税,那么您应该向学校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