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没有被称为避税。一种是不计入,另一种是委托企业B支付企业A的费用。
这绝对是行不通的,您的行为是逃税。国家税检查完基本帐户后,您就完成了所有工作,
如果您不打开发票,则必须纳税。如果您未打开纳税申报表,请填写未发票收入列。
商务部开具的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国家提倡合理的避税,通常是指企业。例如,企业花费在员工福利上的部分费用可能无需征税!这相当于避免了一些个人所得税!但这不是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