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税是不合规的行为。
2.禁止法律避税。
3.建议您在这里不要询问这种情况。
4.因为为您提供避税服务的人被怀疑提供非法方法(传播犯罪的方法)。
问题:律师事务所尚未与该事务所的一些律师签订雇佣合同,律师没有固定薪水。律师代表的每项业务都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该公司向代理商开具发票,并代扣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余额由律师签名以收取现金。这些律师离开了工作,成为律师,而且他们都不是兼职律师。我该如何为这些律师赚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律师事务所向职工支付工资(包括律师费和律师费)。行政助理但是,不包括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收入,对“薪and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上述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律师没有固定工资,没有雇佣关系,与人事关系,仅仅是因为特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劳务,然后由律师应以“劳动报酬”为依据对“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该劳务收入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因此应根据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大连高新区地税局胡志海)
一般来说,律师的社会地位还不错。至于待遇,取决于您个人的“努力”:1.如果您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换句话说:律师事务所必须依靠您自己支持。或是在上海,北京等地赚取50万或60万的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律师,这种情况很普遍;在中小城市,通常获得200,000或300,000。2.如果您仅隶属于律师事务所,则每次处理相关业务时都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最后,根据自己的技能,赚更多或更少。我有一个小同事,他曾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生意。一年之内,共收受案件2起,获利8000余万元。怎么做?为了生存,您只能向父母寻求帮助。3.如果您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根据您的工作而定,则取决于与您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这取决于您自己的要求和律师事务所的要求。也可以收取固定薪金,该薪金与其他当地私人部门的办公室职员相同。律师并不傻,不会给你高薪。律师的职业非常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著名的机会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这三个条件完整,那么您就是“著名律师”。如果您全年都忙于生意,那当然是治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