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地产证的使用期限不到5年,那么就无法避免避税,但是我们可以找到减少缴税的方法。您可以签署2份合同,一份是针对房地产局的合同,这是一份虚假合同,另一份是真实的合同。在虚假合同上,您卖出的价格非常小,几乎与原始价格相同。评估时,请评估师减少评论,以便减少纳税。即,签订了所谓的“阴阳合同”。嘿,罪恶,罪恶~~~
这种情况不会涉及任何违反合同的人,因为现在二手房市场中的税费基本上由买方承担。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代理费,中介机构一定会使用避税措施来让客户少交税款,房主现在要求购买者补足全部税费,因为房主还有其他用途。合同明确规定在何处支付交易的相应税费,然后卖方同意避税是人为的条件,不同意避税并且不涉及违约。让我们与中介公司确认一下,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中介公司不会就避税问题与卖方打招呼,即使在转让完成后,卖方也不知道避税的情况。中介公司有责任在转让之前确认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