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政策都是不同的。以下是吉林省的奖励比例:
第10条奖励举报人的奖金取决于报告案件的税收追回金额的大小
已排定:
(1)纳税额不足10000元的,在1000元以内发放奖金;
(2)退税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且少于30,000元的,奖金金额为1
000至3000元;
(3)退税额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至60,000元的,奖金为3
000至6000元;
(4)退税额超过6万元(含6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为
6,000至10,000元人民币;
(五)税收返还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不足30万元的情况
的金额从10,000元到30,000元;
(6)税收返还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返还10%
内有适当的奖励,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00元。
您好,我是会计师。不是税收筹划的大师。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他们经常接触各种企业的避税方法。让我在下面说说我的看法,我不知道这是否对您有帮助。
1.所谓的避税手段与三种方法密不可分:财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优惠政策。
2.以上三种方法可以根据各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但很多企业无法享受预期的效果。原因是很多公司只是正式申请了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在某个地方按照相关规定注册了公司,却没有考虑实质性规定。也有许多公司使用财务手段来避税,例如用薪资票抵消的员工薪水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构成逃税)这种公司声明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3.国家制定反避税措施,实际上是在鼓励企业避免正式避税,避免企业实际逃税。
4.主要通过税收审核。有奖励报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