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目前,有两种类型的负担得起的销售。一种是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在居住5年后以市场价格出售。出售后,综合土地价格按房屋交易价值的10%支付;另一个是经济适用房的寿命不能超过5年,因此根据国家政策,它们不能以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房主不能以高于当时单价的价格出售购买,并且只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居民是家庭购买或政府收购。
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可搬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房只能在五年后交易。需要支付的税款是契税,个人税。如果只有五岁,并且是唯一的房子,则无需纳税。经济适用房也有全面的土地价格税。八号之前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请参阅原始购买合同的时间)为在线价格的10%。在2008年4月8日之后,房屋交易将首先被回购。如果不回购,将支付差额的70%(差异是指原始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与出售时位于同一地点的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之间的差异。)这些是税款。经济适用房可以随时出售。只需再支付3%的土地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