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终止时,个人不得利用经纪公司的资源进行个人创业牟利。必须以个人名义终止企业家精神,并且在合同终止后,不得将经纪公司声誉的正常业务用作盈利手段。
艺术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该是经纪合同或表演艺术合同。艺术家需要接受公司对他的相关限制,例如无法坠入爱河,无法从事私人作品等。
明星们为何热衷于开设工作室?
开设工作室的门槛低
从企业类型的角度来看,这些由名人经营的工作室本质上是个人独资(以下称为“单一独立性”)。从资金门槛来看,注册资本没有限制,非常适合自由职业者。(当然,星星对此并不重视)
在管理方面,个人管理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更简单。
例如,无需开设帐户,并且税收很简单。但是,有限公司必须根据公司的会计制度建立合理的财务报表。缴税种类很多,管理起来很麻烦。
获得更多收入
由于天价电影奖励和逃税,娱乐界的许多名人经常引起激烈的讨论。
实际上,真正的高收入明星必须在税收筹划方面拥有非常强大的专家,不仅要少缴税款而且还要抵制税收审计。
首先要宣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逃税是违法的。
但是,近年来,该国一直在实施减税和减轻负担的措施,鼓励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支持企业合理合法地节省税款。重税形式的特点为税收筹划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一种非常实用,合理,合法的节税工具是独资经营。
就明星而言,如果他们以个人名义拍摄或接收广告,那么他们赚的钱就属于劳动报酬。从明星的身价来看,他们通常需要支付40%的个人税。
钱中几乎有一半被扣除了...
这时,独立的作用得以体现!
现在,名人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进行广告,电影和其他业务,因此个人“劳务收入”已转变为独立的“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