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事情应谨慎执行。但是,税收征税评估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即销售模式将导致同一行业中不同公司的税收负担发生差异,只要它体现在价值链中即可。
1.国际税务专家肖雯和爱德华将避税天堂定义为:“避税天堂是指人们不必为拥有资产或赚取收入而缴税或仅比主要工业国家少得多的地方税”。百慕大,巴哈马,瑙鲁,开曼,马恩岛,列支敦士登,香港和澳门等数十个国家已被视为世界上相对典型的避税天堂。
2.转让价格是指跨国公司的内部公司在相互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内部交易价格。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于普通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因此其内部价格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因此我们称之为转移价格
公司利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税收差额来分配国家,并仔细安排收入和支出项目及其收支标准,从而使高税国家的机构或公司的成本和支出增加而应税收入减少;成本和费用的减少,应税收入的增加,使企业的收入从高税国家流向低税国家,从而实现了避税。
个人财产也可以通过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来避税。他们通常采用信任的方法,这导致收入或财产的法律形式与原始所有人分离,但收入或财产的分离部分仍受法律保护。
例如,A位于高税区,税率为25%。B位于低税区,税率为15%。C是客户。最初,A直接以1000的价格和500的价格卖给C,因此他的利润是50,税(1000-500)* 25%= 125。但是,如果A以500的价格卖给B,那么B以1000的价格卖给C,则A在此过程中不产生利润,纳税= 0,B产生1000-500 = 500的利润,并且纳税= 500 *15%= 75。这样,避税125-75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