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 替人避税,累计预扣法 无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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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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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个税累计扣除的问题

2019年新个人税的累计扣减问题

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使用累计预提方法对综合收入征税:

本期预扣的预扣税的100%=(累计预扣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预扣税

累计预扣和预扣应税收入=累积收入-累计免税收入-基本扣除额-特殊特殊扣除额-特殊特殊扣除额累计-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员工来说,可以在收取特别额外扣除之前预缴税款,但是在每次收取之后,将为每个申报扣除前几个月的总额。如果税是如果该值为负,则该税暂时不会退还,并将在以后保留。在次年的3月至次年6月制作年度年度结算和付款报告时,将支付或多或少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个人税问题,也可以按照公共帐号[Personal Income Tax]进行个人税咨询。

2019年1月1日以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应当怎么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对于收入,应按照累计预提方法计算预提税,并按月处理预提申报。累计扣缴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在纳税年度内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单位累计收入与当月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差额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额,累计特殊扣除额,累计特殊附加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累计扣除额的余额为累计预提和预付应纳税所得额金额,应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1,计算累计预扣税,再扣除累计扣税额和累计预扣税,余额要求为当期预扣税。余额是如果该值为负,则税款不会暂时退还。当纳税年度结束后余额仍为负数时,纳税人将通过全面收益的年度结算来支付,税款将被退还和补充。计算公式如下:当期预扣税款=(累计预提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累计扣减税额-累计代扣代缴税额预付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额,特殊扣除额累计,特殊附加扣除额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其中:累计扣除额乘以纳税人5000元/月计算截至当年该部门的工作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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