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的相关福利,例如生活津贴,死亡赔偿金等,不征税。
合法避税是指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措施逃避税收义务,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避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增值税
这对老板更有利:赠送优惠券和折扣: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异是税收筹划中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如果商品的购买成本很高,则使用折扣销售更具成本效益;成本越低,折扣越大,促销礼品券的优势越明显。
分配处理是可选的,必须计算税收负担:作为一般纳税人,请从另一名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原材料,并且当分配的毛利润少于处理费时,它更具成本效益。使用进料的加工方法。
购买商品时,价格计算并不宽松:对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17%,13%,6%,但他们可能获得的进项抵扣率为6%,4%,3%。在一定的销项税额条件下,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商品抵扣率越高,企业的购买成本越小,应交增值税也越低。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额征收的营业税。它的最大特点是在流通过程中完全收集了其营业额。因此,业务对象的流通越多,营业税的征收就越多,纳税人的税负也就越大。根据营业税的特点,尽可能减少营业对象的营业额。
3.个人所得税
(1)分阶段纳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计算得出的。对于仅具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动报酬,应以该收入为首次,把握此特征,学会适当地分配个人收入的数量,并支付一次性费用。通过更改付款方式,它将变成多笔付款和多张收据,并且纳税申报表可以分多次提交。
(2)使用福利
税收仅针对货币收入,不征收非货币收入。
(3)使用保险
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并将其支付给指定的金融机构,但个人的当前薪金和薪金收入除外,并且免于支付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包含在个人的当前工资中,并需缴纳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
(1)分税法忽略了集团产生的管理费
集团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全面的管理职能,并为其子支行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共享支行和企业的管理费用是一种惯例。但是,当前的政策已经改变。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从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相关业务的经营方式,否则会产生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在新的政策环境中,将其更改为支付服务收入并排除管理费用,以便子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从总体母子公司的角度来看,只要它们具有良好的收支平衡点,服务费的总公司所得税可以为零。
(2)企业因合理的计划而产生的招待费用并不昂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5‰。本年度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规定可以按一定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能扣除。假设企业的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招待费为N,则根据规定,当期扣除税款前允许的商业招待金额为60%×N,同时必须满足不超过5‰×M。由此可以推论,在60%×N = 5‰×M的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需求,由此可以得出8.3‰×M =N。也就是说,如果当前的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8.3‰的临界点,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政策。
(3)了解如何捐赠和计划适当的收入
一些公司发现其应税收入非常大,因此他们必须缴纳大量公司所得税。同时,公司希望通过捐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采取向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的形式,即从法律上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就捐赠形式而言,基础形式是最好的,其次是现金捐赠,其次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在现金捐赠中,最好以个人名义捐赠,然后是基金会捐赠,最后直接捐赠给企业。实际上,实现上述目的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捐赠方式。如果把捐赠变成一项投资,双方都可以减轻税收负担,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有效合理的避税措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应充分了解中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便有效合理地避税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它是可操作的,但被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向保险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黑龙江省地税局:
已收到贵局的“关于代扣代缴给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咨询”(Hei Di Shui Fa [2005] 19号)。经过研究,批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当企业向保险公司付款时,公司应为雇员缴纳除免税外的各种保险费(即保险费)。属于被保险人(保险帐户)当期纳入职工的工资收入,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项目,按个人所得税计征,由企业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4月13日
武汉晨报
晨报(记者凌云燕,实习生王芳)
企业向员工发放奖金,但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您在为团体保险投保后转弯投降,则不必缴纳此税。目前,有几家公司已将团体保险转变为“合理避税”渠道。但是,税务部门表示,此举是逃税行为,将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年终奖励保险“避税” 1,250万
武汉一家私营企业的效率非常好,它打算从利润中拿出30万元奖励3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10,000元。根据税收规定,这笔钱应先交纳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33%= 9.9万元,个人所得税部分应缴纳30万元×14.56%= 4368万元。但是,如果企业为每位员工购买10,000元的投资养老保险,由于该保险是免税的,则可以节省超过14万元的税费。
如果该公司在短时间内放弃保险,尽管会损失一小笔费用(通常为3%至5%),但仍有大量现金仍可以再次流入员工的个人帐户。如果员工不知道保险,这笔钱将退还至公司的公共帐户,并由公司经理管理。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费,进出企业也可以“逃税”至少125,000元。
省保险监管局:严格调查“短期投降”
关于这种“避税方法”,武汉一些寿险公司的团体保险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公司非常标准化,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他不正规公司也会这样做。这样做。据报道,湖北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已经处理了“大进大出”和“短期投降”这类不清楚的案件。
税务部门:这是逃税行为
昨天,记者访问了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避税行为”。这是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对此进行彻底调查。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特殊文件,规定公司为雇员支付除免税之外的各种保险费,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罚款金额也从原来未缴税额的50%大幅增加到未缴税额的2.5倍,这也将对保险公司造成惩罚。
武汉晨报,2010年2月3日,第27版
购买保险的年终奖可以免税吗?傻子!
地方税务局严厉打击:只有保险收益是免税的
“存款需缴纳利息税,但不征税保险收入”
记者包慧通讯员曾妮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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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年终奖金购买保险,可以避免缴税。”一年将至,每个单位的年终奖金将很快发放。许多保险营销商将其推广给投保人。
,《财富》 500强公司湖北分公司的部门经理玛丽拨打了晨报热线,他说:“每年到年底,这都是非常令人沮丧的。超过10万个年终奖受到很多减免税现在有几个保险代理人说购买保险可以避税真的可行吗? ”
记者了解到,除了像玛丽一样在汉族工作的外国人外,许多高收入群体也对购买避税保险非常感兴趣。是“购买保险可以避税”是保险业务员放出的烟雾弹,还是真的有“秘密方式”避税?武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购买保险避税涉嫌误导,只有保险收入可以免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代理人使用保险使消费者免于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主要有两种。
【闪烁技巧】
一些保险代理人经常说,在推广保险利益时,“向银行存入的利息也要征税,而购买保险股利则不征税”。
实际上,利息税是1950年在中国开始的。税率从2007年8月的20%降至5%。从2008年10月9日起,存款利息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存款要缴纳利息税的说法早已不复存在。
【轻弹技巧】第二
“购买股息保险和养老保险可以避税”
玛丽的经纪人告诉她:“可以通过购买股息保险,养老金保险和年金保险来合理避免年终奖金。”
在这方面,中英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李建成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只能说,免税收入如保险红利”是可行的。
在这方面,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针对投资红利保险发布免税规定,因此,员工为员工购买的红利保险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各种保险费应在公司向保险公司付款时纳入员工的当期工资(即,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帐户)应当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