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1085-800)/(1-5%)* 5%= 15(元)
实际工资:1085 + 15 = 1100(元)
要么
(1085-800)/(1-5%)+ 800 = 1100(元)
我公司有五个人,两个超过3500人,现在每人要支付400元的假期费,我该如何避税?
1.更改成本项目。另找发票。如加油,办公费用,维修费,运费等。
2.输入福利费用。按食品和其他发票计算,列为生活津贴。
3.按照临时人员的薪水处理。虚拟员工,拆分和分配。
最高每人每月不收税800元。
如果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扣除标准为800元,税率为20%,则不扣缴800元或以下的个人所得税,但您必须分别申报每月或每月与合同一起纳税。局开具劳动发票。
到税务局开具劳工发票。每个人每月的人工发票的起点是800元,只有800元以上才需要缴纳营业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