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上,这25%的股份的价值为27.5万元。您为什么要转让25万元的原价?这与预收税局要您缴税的原因相同(恐怕您会逃税,因此被视为您的收入)。税收中有许多这样的审计想法。
2.我将来应该为利润分配支付个人所得税吗?我还必须询问税务部门是否有异议:
1)实际上,税务局已经将其视为收入,并让转让人支付;
2)但是,受让人在帐户或您的权益证明书上花费了25万元,并获得了相当于27.5万元的收益,这也超过了表观的转让成本。
1.如果是B将其持有的所有股份转让给A,则您的公司将前往工商局进行变更并成为一人有限公司。
2.当B向A认购其股份时,他不应向您的公司收取认购费用,而应由A支付。如果汇款是您公司所说的,则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分别处理,请自行选择。
1.可以先分配利润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应付股息
借款:应付股息
商品:现金
注:股东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获得股息
2.被视为股东A贷款
借:其他应收款-A
贷款:现金
如果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变,则无需保留帐户。
成为一人有限公司之后,必须每年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