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税收入-350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示例】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
1996年,税法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年度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年度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工资增加,年薪和绩效兑现的绩效工资。评估,以及足额分摊至12个月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然后按照规定的方法(以下称为分摊的税款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上述方法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从而使会计或人员可以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以去年的绩效工资为基础,并每月预付款。
了解您如何理解这种所谓的性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一年期红利等的个人所得税方式的通知第一条(国税发〔2005〕9号)。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年度经济利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以上一次性奖金还包括根据考核情况,由实行年薪增长的单位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薪制度和绩效工资方法。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则应该:
(1)将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额
应纳税额=员工一整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