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了这样的技术咨询协议。但从企业的角度起草。
如果您是技术顾问(学校的老师或研究机构的成员或退休人员),则需要明确您与公司的关系不是劳资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不是合伙协议。《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他们按照协议提供实物,技术等方面的资金,以合伙经营和共同工作。
个人的个人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只能对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您朋友与公司的合同只能是基于技术的股份协议。
你好!法律级别的课程当然会识别避税合同,因为该合同是国家认可的,而另一个“合同”不是真正的“合同”,这相当于您之间的协议该协议的目的是相互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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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聘请专业顾问并且不允许该顾问在其他部门兼职,则需要签署劳动合同来确定劳资关系。如果它只是兼职顾问,那么您只需要确定雇用一名兼职顾问的协议即可。该单位已建立了社会保障关系,并且原始单位仍在继续他的社会保障关系,您的公司不应该为他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因为该社会保障关系与他终身在一起,中途变动会造成麻烦,如果公司是业余的如果您聘请顾问,则只需要通过公司注册即可,无需任何入职程序,如果您签署了劳动合同,则必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