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得税结算和付款退回的程序和信息要求:
纳税人应于次年5月底向主管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信息:
1.“退税申请批准表”;
2.纳税证明和其他纳税证明的正本和副本;
3.纳税人的海关声明,最终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纳税人的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企业所得税本身是预先支付的,并按季度结算。建议按季度申报多付2万元人民币。建议将已支付的税款与第四季度应支付的税款抵销。2万元金额不大,对企业资金流向没有重大影响。此外,退税程序更为复杂,这些程序必须由申请和税务机关进行审查。当然,如果您坚持要退税,则可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办理退税手续。接收退税账户处理: